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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08月28日 18:28 作者: 编辑:教务处 点击: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陕机电职院发〔2022151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是保护学生权益和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教学院长任组长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2.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1)及时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

录取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含线上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严格新生报到环节的资格初查。

各二级学院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有效利用新生图像采集中人脸比对结果严防冒名顶替。

3)认真组织复测体检等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报到后,一是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将具体情况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要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3.违规处理及责任追究

1)违规情况处理。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虽经公示但在复查环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新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在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2)责任追究。

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和复查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4.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在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10月25日前完成复查工作。

二、认真做好各项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电子注册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本着对学校、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确保数据的准确翔实。

1.及时做好2022级新生电子注册工作

1)严格按照招生就业处核准的录取名册和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并结合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果,认真核对学籍电子注册数据。

2)根据新生报到情况,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如实标注“报到入学”、“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等报到信息,并对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姓名、录取专业、二级学院名称等关键字段进行核对,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3)核对录取信息有误或缺失的学生,及时联系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复核。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严防冒名顶替。

4)按照普通高校新生电子注册相关要求,2022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在10月中旬完成。

5)做好新生电子注册宣传工作,确保通过资格复查的新生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展学籍自查工作。

2.做好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对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要明确标注具体原因及时间,并完善相应备案手续。

2)被定兵入伍的新生,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办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及网上标注。

三、进一步做好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1.各二级学院及时督促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学年缴费、学年注册工作。

2.各二级学院按照有关要求,要按时、准确、完整地核对学生学年电子注册信息,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3.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在新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

如上级部门有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教务处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