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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日期:2021年12月09日 10:10 作者: 编辑:教务处 点击:

1.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监考员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副监考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开考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考场、编排考场座位、在黑板上醒目书写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注意事项。

3.副监考员在考场入口处检查考生所持的考试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或证件遗失的有效证明)与考生是否相符,对于无证、人证不符、无考试资格的考生,应禁止其进入考场;主监考员组织考生按学号顺序入座,督促考生除考试允许自备的文具、资料外,将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全部集中放置,并要求考生将证件放在桌面左(右)上角,以备核查。

4.开考前,主监考员说明考生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交待考试结束后的交卷方式及有关注意事项。

5.开考前5分钟,副监考员检查试卷份数,分发试卷。主监考员指令考生检查试卷页码、在规定的位置填写班级、学号及姓名等信息。

6.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允许迟到考生入场。主监考员清点考生人数,登记缺考考生姓名。开考30分钟内,不得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

7.监考过程中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试卷中的问题,监考人员只对试卷中字迹不清楚的地方进行说明,不得对试题内容和题意作任何解释与暗示。

8.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认真监考,在考场内要一前一后,按“定位监控,走位巡查”方式维护考场秩序。监考人员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闲谈、睡觉、玩手机、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9.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要及时予以警告。对已构成作弊事实,应当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卷,收回其试卷并注明“作弊”字样和收缴作弊证据(如夹带纸条、手机、书本等),同时在《考场座次表》上详实记录作弊考生的姓名、学号、作弊主要情节及方式等内容,并要求考生本人现场签名,然后令其退出考场。若学生拒不签名,监考人员应在《考场座次表》注明“拒签”字样,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监考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处理作弊考生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

10.监考人员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不得擅自拖延或提前考试结束时间。

11.考试结束后,主监考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并负责维持考场秩序。副监考员负责收回、整理试卷。

12.考试结束后,主监考员应完整填写《考场座次表》,如实记录本考场纪律情况和考试中发现的问题,将清理好的试卷、《考场座次表》、作弊考生试卷及作弊证据一起交开课教学单位办公室或教务处。

13.监考人员监考不认真,发生考场大面积舞弊,或者隐瞒考生考试违纪事实,经核实后,按《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